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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9-09-02 15:24:55 | 来源:人文新闻中心 | 作者:马克思主义学院 | 点击数:2,541
为规范成绩登录,方便教务管理和学生查询,特制订如下规定:
一、关于期末考试、试卷批改、成绩登录、试卷提交的规定
1、外聘教师不参考期末监考,自有教师不监考本班学生(回避原则),但作为主考教师(指考试科目任课教师),均应于班级学生考试当天,到学生考试教室进行巡察并签字。
2、考试结束当天,任课教师在教学秘书处领取学生试卷。如无特殊原因,不能由他人代领。代领的人员,须经本人同意后,在教学秘书处登记,代领试卷出现丢失等问题,由代领人负全部责任。
3、试卷的主客观题要严格按照标准答案给分;每小题的扣分统一采用负分;每一题型的得分既要填写在题前的小方格内,也要填写在试卷最上方的该题型表格栏内;每份试卷成绩汇总中的“复核”一栏,均须填写任课教师姓名。
4、严禁由非教师本人或学生进行改卷;严禁教师改卷时给学生善意加分或恶意减分;严禁教师录入成绩时擅自改分。以上问题,一经发现,除扣除教师改卷费、按师德问题全院通报外,院内教师取消上课资格,外聘教师自动解聘。如影响特别恶劣,学院保留其他追究教师责任的权利。
5、教师在教务登分系统中,需录入两部分成绩——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。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%,由学生作业、课堂提问、上课考勤和思想作风四部分(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》五部分,含学生实践课的成绩)构成;期末成绩占总成绩的70%。
6、课程考试结束后,任课教师要在一周时间内,使用对应工号,完成任课班级的成绩录入工作。特殊原因,不得晚于学期放假前。
7.批改后的试卷,教师要在学期结束前提交。试卷袋应装入内容:空白试卷、学生答卷、参考答案、班级成绩表(一式两份并签字)、学生点名册(最后三栏要标明学生平时成绩、期末成绩、总评成绩三项内容)、学生试卷分析表(一式一份并签字);按顺序装入试卷袋,上交学院教学秘书存档。
8、试卷批改后,无特殊原因,不能由他人代交。代交的人员,须经本人同意后,在教学秘书处登记,代交试卷出现丢失等问题,由代交人负全部责任。
9、如因特殊原因,试卷袋可延长至下学期提交,但要经教学秘书同意,并在开学一周内完成。如延迟,学院将扣除教师改卷费。
10、如遇各种原因导致成绩误登、漏登的,须由相关责任人填写成绩修改表,经教研室、学院院长及教务处批准后方可通过教务系统修改成绩。
二、关于补考、重修考试、成绩登录的相关规定
1、补考、重修考试的时间、地点和方式,由教学秘书依据学校教学处的要求执行。
2、补考、重修考试的成绩,由教研室委托教师进行批改,由教学秘书进行登录,受托教师和教学秘书的有关职责,参照任课教师的期末要求执行。
3、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成绩误登、漏登成绩的,由相关责任人填写成绩修改表,经责任人、教学秘书、学院院长批准后通过教务系统管理员修改成绩。
三、关于学生查询成绩、教师修改学生分数的相关规定
1、学生查询成绩、教师修改学生分数均为依申请的行为。无学生申请,任何个人或组织无权要求学院启动查询成绩程序;无教师申请、教研室同意,学院院长、教务处的批准,任何个人和组织无权强迫任课教师修改学生的成绩。
2、为保证学院期末工作的顺利完成,原则上,学院在收到学生的成绩查询申请后,于下学期的第一周启动查询工作。对于学生要求立即查询成绩的要求,学院有权拒绝。
3、学生查询成绩,应按程序进行。具体要求是:
①提交申请书。申请书一式三份。应包含学生姓名、学号、所在学院、年级、班级、联系方式;所查课程名称、任课教师姓名;查询成绩的主要缘由;班主任姓名、联系方式。申请书最后的落款为学院名称。
②申请的有效性。申请书必须由学生、班主任签字,所在学院盖章,并在查询有效期内(开学第一周)提交,且内容要素完整,方为有效。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,学院有权拒绝学生查询成绩的要求。
③启动查询工作。学院自接到学生申请,并确认有效后,在学生申请周内完成查询的全部工作。学生成绩的查询,由教学秘书、任课教师、教研室三方合作进行,其他任何人均无权参予。学生所在班级的试卷袋,需三方同时在场才能打开,任何一方缺席,均为违规行为。
4、教师修改学生成绩,应按程序进行。具体要求是:
①确认有无问题。学生的试卷有以下情况,认定为成绩有问题,并作为教师修改学生成绩的依据:客观题的批改错误、客观和主观大小题的合分错误、平时和期末成绩的折合错误、系统成绩的录入错误。其它(如主观题给分;平时成绩;总成绩不足60或80分等)均不作为教师试卷批改问题,也不作为教师修改学生成绩的依据。
②有问题试卷的成绩修改。由教师提出修改成绩申请(申请中说明学生所在年级、专业、班级、姓名、学号、课程名称,修改成绩的依据,并提交教学秘书上,由教研室、学院院长签字后提交教务处批准,由教务人员重开登分系统,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录入申请学生成绩。
③有问题试卷的重新归档。有问题试卷的成绩在教务系统修改后,由任课教师、教学秘书、教研室负责人在问题试卷上、其它试卷袋材料上作出相应修改和签字,然后将试卷袋重新归档。
5、查询结果的反馈工作。不管查询的最终结果如何,学院在学生查询成绩,或者教师修改成绩工作结束后,必须向申请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反馈结果。具体要求是:
①由教学秘书负责查询结果的反馈工作。
②教学秘书就有问题的试卷查询结果,需向班主任作简要说明。
③对无问题的试卷查询结果,教学秘书仅承担简单的告知义务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
2019年6月28日